本文摘要:
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克制行业并切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2019年度变化企业所得税优惠可举行分段盘算: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凌驾100万元从业人数不凌驾100人资产总额不凌驾3000万元;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凌驾100万元的部门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凌驾100万元但不凌驾300万元的部门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好比A公司201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是300万元。
盘算方法为: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凌驾100万元从业人数不凌驾80人资产总额不凌驾1000万元。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克制行业且同时切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凌驾300万元、从业人数不凌驾300人、资产总额不凌驾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备注:汇总纳税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应包罗分支机构的数据)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100万元以下的部门需要缴纳(100×5%)
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门需要缴纳[(300-100)×10%]
300万以上 需要缴纳 (300x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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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企业所得税,变化,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华体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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